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信息公开

武汉轻工大学2022-2023学年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3-11-01阅读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 号)及《武汉轻工大学章程》《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执行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2-2023学年,学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学校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和教育部推进高等教育信息公开的总体安排,准确把握新时代公开工作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公开清单中需公开的全部50项服务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办学透明度,为学校深化改革、谋划发展提供助力。

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我校2022-2023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中有升。主要体现在思想上进一步重视信息公开,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行动上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监测上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各中层单位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强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党政办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全校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相关工作,2022-2023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夯实信息公开工作基础

学校进一步强化对信息公开的领导,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系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确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党政办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同时,学校要求各中层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人,负责领导、统筹、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接受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落实责任主体,高效有序、扎实有力,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二)持续强化评价监督,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学校不断完善师生意见建议反馈制度和强化考核监督方式,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为密切联系师生关系、保障知情权、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一是充分发挥校长信箱、书记信箱、纪检信箱、校领导接待日、学生权益平台的作用,广泛收集校内学生、教职员工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二是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中层干部大会、师生代表座谈会等校内会议为基本载体,接收群众反馈和考核评议,切实掌握信息公开工作成效。三是学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对学校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评议,以检促改、以改促升,持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三)积极回应师生关切,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学校大力推进师生关心的重要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加大招生、财务、教学质量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在招生信息公开方面,学校通过信息公开网以及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继续教育等招生信息发布平台,保证学校各类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和特殊类型招生办法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在财务信息公开方面,不断扩展渠道、丰富形式,主动公开收费信息、预算决算、经费报销等师生群众关心的事项;在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方面,主动向社会公开课程信息、专业设置、毕业生就业等教学质量评价指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主动公开了10大类50条相关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和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二)公开方式

1.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专网。通过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022-2023学年度,我校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共计发布1640余篇,其中学校要闻870余篇,综合新闻570余篇,媒体聚焦200余篇。通过官方微信推送信息1210余条。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和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2022-2023学年度,共发布校级文件544份,信息公告261条。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研究生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模式,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综合值班等常规活动。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严格落实重点部门和处级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2023年招生过程中,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六不准”“十公开”和“30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核心,切实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到收费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均根据湖北省收费文件上报学校财务处备案,保证了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文件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2.强化招生录取过程管理。学校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招生录取始终,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学校提前将各省(区、市)招生的网上录取工作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坚持在各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和预分专业。预留计划使用等重大问题,在学校招委会授权下,通过集体讨论确定,逐层签字确认后执行。

3.进一步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学校在招生宣传及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网、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咨询会等平台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咨询电话、申诉电话(邮箱)等;在本科招生网官网上发布学校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针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公示《2023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省(区、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及时向考生发送录取状态及录取结果,以便于考生能快速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于2023年2月20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2023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同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在校内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予以公开。

2.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通过社会媒体、招生杂志、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和财务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2022-2023学年度学生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同时公布价格和教育举报电话。

3.学生奖、助、勤、贷等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公布了学生奖、助、勤、贷等的评定办法,向全校公示评定的结果,同时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有投诉的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通过招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2022-2023学年度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等物资设备。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武汉轻工大学采招网上对招标信息、中标信息予以公告公示。

5.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2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批复内容,于2023年6月28日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2年部门决算信息。

6.财务制度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武汉轻工大学经费支出审批规定》《武汉轻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武汉轻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武汉轻工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及时将2022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在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出的要求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情况申请。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22-2023学年度,根据信息公开监测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充实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管理。目前,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度、认可度较高,学校信息公开数量增加,信息公开强度加大,师生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多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2-2023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材料,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22-2023学年度,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校内各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增强、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梯队,尤其是重视学院(部门)和系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2.创新媒介,管理精细。紧扣“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依托学校网站站群,加强信息公开现有媒介的管理,进一步研究和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媒介和平台,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3.拓宽渠道,做好服务。坚持利民、便民思想,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学校信息。从师生员工、校友需求出发提前介入设计,转变服务模式,形成与学校传统信息平台互动互补的新格局。

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近年来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社会与公众的需求和期盼进一步多元化,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条目有待进一步细化,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考核评议,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倾情服务校内师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内容已汇总学校2022-2023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另行报告的事项。

八、学校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