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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常委会会议强调:有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来源:   作者:党委宣传部 李玲玲  发表日期:2024-04-13阅读次数:

4月12日上午,校党委常委会2024年第14次会议在明德楼1号会议室召开。校党委书记王立兵主持会议并讲话。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信件精神,中央、省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我校贯彻落实举措。会议强调,要有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蔡奇、李希同志在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刘金国同志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上讲话的通知》,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天门市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会上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给“猎鹰突击队”全体队员的回信,4月3日省委常委会会议精神,全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专题培训班第三讲精神等内容。

结合学习内容,会议指出,要对标省市厅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会议精神,抓好校党委二届六次全会和学校二届教代会七次会议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年度核心指标任务;要将学校人才工作融入湖北省和武汉市人才战略,进一步找准定位、解放思想、加强对接、强化督办,借力借势做好人才引育工作;要求真求实进一步做好各类数据统计工作,更加全面、准确地反映学校办学水平和成效;要认真听取师生员工的诉求并及时解决相关问题,聚焦聚力共同缔造,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

会议强调,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要从“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部署推进此项工作,有效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一是学纪。要做好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研究阐释工作,把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等说清楚、讲明白,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纪党规校正思想和行动。同时,要把集中学习与日常学习紧密结合起来,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久久为功、常抓不懈。二是知纪。要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聚焦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对《条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三是明纪。要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严守党的政治纪律,保证党的团结统一,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四是守纪。要立足于推动学校事业发展,自觉将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好本职工作,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空转等突出作风问题,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通过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在轻工大有效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