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开展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是省纪委监委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开展的“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监察官”实践活动重要内容。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省监委驻校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金颂领誓并讲话。首次被确定为监察官的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活动。
宣誓仪式伴随着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正式开始。全体宣誓人面向国徽列队肃立。领誓人金颂左手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领诵誓词。其他监察官右手举拳,跟诵誓词,共同作出“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的庄严承诺。仪式结束后,与会监察官认真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湖北省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规范》。
金颂强调,监察官宪法宣誓仪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有关规定和省纪委监委工作安排举行,既是神圣庄重的法律仪式,也是彰显宪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更是监察官对国家和人民的庄严承诺。学校全体监察官要牢记监察官职责使命,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当好忠诚坚定的表率、担当尽责的表率、遵纪守法的表率、清正廉洁的表率,以担当的精神、昂扬的姿态、严实的作风履职尽责,把许下的庄重承诺转化为今后恪尽职守的实际行动,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水平,护航学校高质量发展。
据悉,为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二十大 做‘四个表率’监察官”实践活动,此前,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组织全体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签署了《武汉轻工大学纪检监察干部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