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层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5) 7号)精神,现将2026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有关安排通知如下:一、清明节:4月4日(周六)至6日(周一)放假,共3天。二、劳动节:5月1日(周五)至5日(周二)放假调休,共5天。5月9日(周六)上班上课。三、端午节:6月19日(周五)至21日(周日)放假,共3天。放假期间安排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教学进度另行择时补上,并报学院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放假期间,各中层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关于校园安全稳定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预案。综合值班、保卫值班要加强值守,落实好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确保学校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体系正常运转,学校将对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对违反值班值守纪律问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恶劣影响的严肃追贵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