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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轻工大学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14-11-03阅读次数:

 

2013-2014学年,我校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拓展渠道,强化监督,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高效运行。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省属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鄂教办室〔2013〕9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1.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与工作机构。学校依法成立了以校长刘民钢同志为组长的“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组织与协调。
2.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制度。学校信息公开制度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依据教育部2010年4月颁发的《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制定的《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作为学校信息公开的纲领性文件;二是制定颁发了《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指南》,明确此项工作的机构、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和获取方式、答复流程等;三是根据教育部最新颁发的《信息公开目录》,调整了《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目录》,规定了信息的索引、名称、生成的日期、责任部门等。
3.进一步拓展了学校信息公开渠道。学校在继续加强以原有网站、会议、文件、校报、宣传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实施信息公开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目前,学校正在筹建信息公开专题网站,预计下一年度正式上线。
4.进一步加强了信息公开执行监督。具体执行中,由学校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部门应公开信息的整理和发布,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并受理校内外举报,校工会负责收集反馈意见和建议,各部门相互协作,确保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主动公开10大类50条相关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通过制定目录和指南,确保了信息公开有章可循。
(二)公开方式
 1.学校官网。通过学校官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我校通过官网发布学校信息267篇,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共计发布1155篇。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2013-2014年度,共发布文件597份,信息公告64条。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通过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校领导接待日和处级干部值班等常规活动。
7.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广大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积极通过信息公开途径及时回应师生员工的各类诉求,取得较好的效果,受到师生好评。
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在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中,学校招生信息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受到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1.创新信息公开办法,强化信息发布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让广大考生第一时间了解我校2014年各项招生政策和信息,学校建立了包含招生网、QQ在线咨询、微信公众号、微博、电话、手机短信在内的“新媒体”信息平台,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
2.严格执行“阳光工程”要求,主动公开招生考试信息。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 “阳光工程” 招生要求,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技术手段,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和电话,及时公布招生政策,主动公开各类招生考试录取信息,保证招生工作公开透明。
3.公开各项招生流程。
(1)公开招生章程。我校在“新媒体”信息平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公布了《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武汉轻工大学2014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等章程,让社会各界和各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学校招生行为。
(2)公开招生计划和录取分数线。学校招生办公室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编制本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在得到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第一时间将招生计划上传至学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开,并在录取过程中分省、分批次、分科类公开录取人数及分数线。
(3)公示特殊类新招生信息。学校对艺术类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合格入围结果都进行了严格的公示。2013-2014学年,学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考生公示725人,并报送各省招生办审核;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公示30人,并报送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学校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是公开了财务预算信息。今年4月30日,我校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
二是公开了财务决算信息。今年8月29日,我校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部门财务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信息。
三是公开了收费信息。今年6-9月,通过社会媒体、招生杂志、学校财务网站向社会公开2014年学生收费项目和标准。
四是公开了学生奖、助、勤等信息。通过公示奖、助、勤名单等信息,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公开2014年度学生奖、助、勤等的评定和发放。
五是公开了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通过政府采购、学校采购招标公告和小额物资采购平台向社会公开2014年度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
六是公开了财务制度。今年通过学校网站向社会和全校公布了《武汉轻工大学差旅费管理办法》等一系列修订的财务管理办法。
2.学校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做法
一是结合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积极研究财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方式,逐步依法依规开展我校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是财务信息公开逐渐程序化。将学校的预决算、收费、奖励资助、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财务制度等财务信息公开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固定到年度财务工作的正常流程中。
三是实行阳光采购和招投标,强化监督和主动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财务信息公开,让各级部门和学校的教职工广泛行使监督权,保障学校各项财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广大教职工和社会人士可以向学校办公室申请公开信息。2013-2014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收费情况、减免情况。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我校不定期组织全校师生员工代表对学校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调查和评议,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程度较高,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较好的支持和肯定,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不良反应。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13-2014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材料,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13-2014学年,我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学校部分二级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部门之间信息公开进展不平衡;信息公开的软硬件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阶段我校拟做好以下三各方面:
(一)营造信息公开工作良好氛围。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宣传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指标体系,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利用最新的信息化手段,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努力营造师生员工关心、支持、参与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信息公开软硬件建设。及时完成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建设和学校各二级单位网站的升级改造,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设立互动版块,强化在线服务,逐步将学校网站和二级单位网站建设成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
(三)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创新。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和信息化建设的相关要求,积极探索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方法,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持续高效地开展。
 
 
                       武汉轻工大学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