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信息公开 > 正文
信息公开

武汉轻工大学2021-2022学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2-11-16阅读次数: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和省教育厅相关通知精神,按照《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校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的执行情况进行编制,主要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信息公开情况、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和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等八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21-2022学年,学校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学校教育事业发展的领导,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学校内涵式发展,把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抓手,按照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推进教育公开的总体安排,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创新公开方式,强化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公开实效。学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积极公开清单中需公开的全部50项服务事项,切实保障社会公众和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高办学透明度,为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领导和指导下,我校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中有升。思想上进一步重视信息公开,制度上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行动上进一步落实信息公开,监测上进一步促进信息公开。学校各中层单位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和发展的中心任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强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学校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的牵头单位,组织协调全校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21-2022学年度我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学校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责任,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大局,强化对信息公开的领导,系统梳理信息公开内容。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确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信息公开工作校领导为副组长,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同时,学校要求各中层单位进一步加强组织管理,成立信息公开工作小组,并指定一名负责人和一名联络人,负责领导、统筹、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接受学校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指导。在此基础上,切实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落实责任主体,高效有序、扎实有力,开展学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完善工作机制,高效开展工作。学校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的监督检查力度,推动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完善“学校领导主抓,办公室主管,各二级单位积极配合,专职人员负责落实”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通畅、高效。探索建立信息公开工作与学校其他工作的内在联系,简化、细化工作流程,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同时督促各中层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及时将应当公开的信息通过合适途径公开。贯彻执行《保密法》和学校保密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学校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纪律,切实做好公开保密审查发布,推进学校信息公开事项的清单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努力将信息公开工作打造为密切联系师生关系、保障知情权、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手段。

细化工作清单,创新工作载体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条目和近期监测结果,学校认真贯彻落实相关要求,对照《清单》事项逐项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落实。各中层单位信息公开专职工作人员对每一项公开信息内容认真编辑,提交审核,党政办专职人员审核之后上网公开。同时积极适应“互联网+”、数字化和信息化新形势,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技术优势,主动拓宽信息覆盖面,构建以网站集群和自媒体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平台,同报刊、宣传栏等校园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公开平台,实现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内容

根据相关规定,我校主动公开了10大类50条相关信息,涉及到学校概况、教学、科研、学生工作、干部人事、财务、基建、资产、对外交流、监督、后勤保障和档案等各个方面的工作。

(二)公开方式

1.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专网。通过学校官网和信息公开网向校内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主动公开信息,2021-2022学年度,我校通过网络新闻的形式共计发布940篇,其中学校要闻190篇,综合新闻520篇,媒体聚焦230篇。通过官方微信推送信息1410条。

2.会议。通过召开教代会、党委全会、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中层干部会和各类座谈会等有关会议公开学校信息。

3.学校办公系统。将学校文件和工作信息向全体教职员工公开。2021-2022学年度,共发布校级文件615份,信息公告242条。

4.资料编印。通过定期编印发放学校教学科研年鉴、校报、研究生报、学生手册、教师手册、统计报表和上报重大事项报告等资料公开信息。

5.其他媒介。进一步优化“互联网+”模式,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校内广播、公告栏、宣传橱窗和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公布信息。

6.综合值班等常规活动。学校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拟公开信息进行逐条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严格落实重点部门和处级干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三)招生信息公开情况

1.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在2022年招生过程中,学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要求,严格执行高校招生工作“六不准”“十公开”和“30个不得”的纪律要求,以“公平、公正、公开”为核心,切实把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作为招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在招生过程中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涉及到收费的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均根据湖北省收费文件上报学校财务处备案,保证了学校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武汉轻工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等文件均通过学校本科招生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

2.强化招生录取过程管理。学校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招生录取始终,在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领导;学校提前将各省(区、市)招生的网上录取工作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录取程序,坚持在各省公布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严格按考生成绩、排位和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和预分专业。预留计划使用等重大问题,在学校招委会授权下,通过集体讨论确定,逐层签字确认后执行。

3.规范招生信息公开内容。学校在招生宣传及录取期间,通过本科招生网、研究生处官网、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咨询会等平台全方位、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专业、招生咨询电话、申诉电话(邮箱)等;在本科招生网官网和研究生处官网上发布学校招生政策及相关信息;针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及时在网站上公开公示《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在录取过程中,招生办公室及时向社会公示各省(区、市)最低录取分数线,及时向考生发送录取状态及录取结果,研究生招生所有环节及时做好公示,并设置意见反馈和投诉方式,以便于考生能快速了解自己的录取情况,拓宽招生社会监督面。

(四)财务信息公开情况

1.预算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2年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开展财务信息公开工作,按规定于2022年3月3日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学校信息公开网对2022年部门预算进行了公开,同时,以学校文件的形式在校内通过多种有效途径予以公开。

2.收费信息公开工作。学校通过社会媒体、招生杂志、录取通知书、学校官网、信息公开网和财务网站公示等方式向社会公开2021-2022学年度学生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同时公布价格和教育举报电话。

3.学生奖、助、勤、贷等信息公开工作。学校公布了学生奖、助、勤、贷等的评定办法,向全校公示评定的结果,同时公布学校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对有投诉的情况第一时间妥善处理。

4.年度物资设备采购和基建工程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依规通过招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学校2021-2022学年度的仪器设备、图书、药品等等物资设备。所有政府采购项目、校内集中采购项目均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或武汉轻工大学采招网上对招标信息、中标信息予以公告公示,重大采购招标项目上校长办公会和党委常委会审定。

5.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学校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级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批复2021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批复内容,于2022年7月19日在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2021年部门决算信息。

6.财务制度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武汉轻工大学经费支出审批规定》《武汉轻工大学收费管理办法》《武汉轻工大学预算管理办法》《武汉轻工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武汉轻工大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对相关制度进行及时修订完善,及时将2021年度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公开在武汉轻工大学信息公开网站。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未收到有关社会公众和师生员工提出的要求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的情况申请。

学校不予公开的信息主要是涉及国家秘密、涉及商业秘密和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按规定不予公开。

四、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评议情况

2021-2022学年度,根据信息公开监测工作要求,学校进一步细化、充实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加强对各二级单位人员的培训,强化对信息公开的指导和管理。目前,师生员工对学校信息公开关注度、认可度较高,学校信息公开数量增加,信息公开强度加大,师生服务内容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多样,群众满意度不断提高。

五、学校信息公开举报情况

2021-2022学年度,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监督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和举报材料,没有引起举报、投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的措施

2021-2022学年度,学校将信息公开作为学校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内容,校内各中层单位信息公开的意识不断增强、力度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提高政治站位提升信息公开队伍水平学校不断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逐步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队伍梯队,尤其是重视学院(部门)和系部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综合素质的培训,促进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不断适应新时代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2.创新公开媒介,提升信息公开管理水平。紧扣“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依托学校网站站群,加强信息公开现有媒介的管理,进一步研究和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逐步扩大信息公开的媒介和平台,促进信息公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

3.拓宽公开渠道提升信息公开服务水平坚持利民、便民思想,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与宣传,全力宣传工作成效、解读政策文件、发布学校信息。从师生员工、校友需求出发提前介入设计,转变服务模式,形成与学校传统信息平台互动互补的新格局。

一年来,学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面临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社会与公众的需求和期盼进一步多元化,信息公开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信息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师生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关注度还需进一步提升等。

下一步,学校将进一步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信息公开作为促进依法治校的重要抓手,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不断加大软硬件建设力度,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细化信息公开项目、完善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倾情服务校内师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七、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以上内容已汇总学校2021-2022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无其他需要另行报告的事项。

八、学校信息公开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见附件

武汉轻工大学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