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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表日期:2021-09-16阅读次数: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1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中秋节:919日(星期日)至21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918日(星期六)上班、上课;

国庆节:101日(星期五)至3日(星期日)放假,104日(星期一)至7日(星期四)正常上班、上课。国庆假期占用的周末假期调整到寒假。

二、教学活动安排

9月21日、101日至3日为法定节假日,不安排教学活动;920日(第4周,星期一)的课由任课老师自己安排时间补上,补课方案报教师所在学院(部)和教务处备案;919日至21日,2021级本科新生按照入学教育安排开展相关活动;104日至7日全校按照课表安排正常上课。

三、值班安排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学校疫情防控部署和要求,落实好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于916(星期四)下班前将本单位值班安排(电子版)报校办综合科。

四、相关要求

1.节假日期间,学生非必要不离校,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汉,离校(离汉)应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进行报备审批。确需离校离汉的师生员工在完成报批后,要做好个人途中防护,并严格遵守出行目的地防控政策,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再次入校前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校。

2.各相关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联合值班制度,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及时,一旦发现问题,坚决果断处置。后勤保障部门要做好留校师生生活保障工作,加强校内公共卫生治理,营造良好生活学习氛围。

3.各单位要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师生员工离校(离汉)审批,做好健康监测,落实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按照“一人一档”动态掌握离校(离汉)师生的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同时加强安全教育,完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清查安全隐患,随时掌握安全动态,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广大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学校办公室

2021年916